今天下午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微博发布了“葛优躺”诉讼的二审消息,法院判罚散布“葛优躺”图片的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。这已经是这起诉讼的二审阶段,二审跟一审一样支持了葛优的诉讼。
《葛优躺》是指演员葛优在1993年情景喜剧《我爱我家》第17、18集里面的剧照姿势。《我爱我家》讲述了葛优饰演的“二混子”季春生,去贾家蹭吃蹭喝的故事,经过引申,葛优躺比喻自己的“颓废”的现状。
2016年12月7日,因“艺龙旅行网”在微博中使用了葛优肖像图片做配图,演员葛优将艺龙网信息技术(北京)有限公司诉至法院,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肖像权的行为,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0余万元。